鼎胜新材(603876)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于 2025年 5 月 20 日在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 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王晶律师、藕渠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 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