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86 755)88265288 传真:(86 755)88265537 电子邮件: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首航新能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仅对首航新能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 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会字[2025]第 164 号 致: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首航新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首航新能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