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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3004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300442Precise(300442)2025-05-21 11:18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组成人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