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600679) - 上海凤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负责薪酬与考核工作的部门应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 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决议执行情况的反馈。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 1 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