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60110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恒立液压 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 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