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