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0005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程序,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本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