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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6010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1012Longi(601012)2025-05-26 11: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