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