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条 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