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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60101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601012Longi(601012)2025-05-26 11:16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 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