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000004) -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致: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网址:http://www.tianhelaw.cn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字[2025]第 0127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出席的方式见证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