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600779) - 水井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5月28日修订) 目录 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以及及时 监督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强化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有效 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架设沟通和决策平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直接向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外投资、重大项目投资、资本运作 决策进行研究,并且负责对公司超过经营计划范围的事项,或突发、紧急、临时性重大事项 进行决策,以及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