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 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 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