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