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00048)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承销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发行承销细则》")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