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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000539GED(000539)2025-05-28 12: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