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300534)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 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 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甘 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九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数量之和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 举。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