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3005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甘肃陇 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单位;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 (三)监督及评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