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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3005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促进董事会提 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甘肃陇神戎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