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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
002311HAID GROUP(002311)2025-05-29 12:0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