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有研新材(600206) -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206GRIAM(600206)2025-05-29 12:30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林光明律师、吴超强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 号 D 座 中国有研大厦 18 层)召开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主持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 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