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00285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的委托,就麦格米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麦格米特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进行了 调查,查阅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