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688551)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5月)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 | |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 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 选董事总人数的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 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