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交设计(600720) -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720CCCCDC(600720)2025-05-30 11:02

第二条 会议类型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 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召开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 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 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11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