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600720) -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股价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