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1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