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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6883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 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和报送等相关工作。公 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 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