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 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