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