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