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杭州景业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景业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