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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603098) - 森特股份对外担保制度
603098CENTER INT(603098)2025-06-04 08:1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 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除外),应当采取反担 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 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对外担保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做出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一章 总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