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688186)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 广大特材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132 号 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大特材"或"公司")的委托,就广大特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 化分红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以前(含出具日)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