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60308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甘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 1.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 2.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