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披露指引的规定, 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行业经营性信息,指与公 司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