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00133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 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 新的委员。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