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 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和公司证券部报告,说明相关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的影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后续有,下同)、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