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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600754JINJIANG HOTELS(600754)2025-06-04 12:32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加者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