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稿)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加者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