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0030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 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 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