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6019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还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职。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的行使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 进行审慎判断,充分关注授权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其内容是 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财务会计数据是否存 在异常情形;关注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是否充 分披露了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公司独立董事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