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68833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接受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聘请,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于 2025年 6 月 5 日 10:00 起在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向公司 股东发出了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相关通知及公 告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