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30078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黄明胜、韩燕燕及于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8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 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披露,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二)在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召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