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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发展(600266) - 城建发展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600266BUCID(600266)2025-06-05 13:0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定。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旨在规范本公司股东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股东依法有效地行使权利,提高股 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负责股东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 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