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6884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陕西 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行使职权。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公司在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