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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002096EXPL(002096)2025-06-06 03:50

第一章 总 则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 管局(下称"湖南省证监局")和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