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600588)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关联交易控制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用友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