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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600588)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600588Yonyou(600588)2025-06-06 10:02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用友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 本规则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 第三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所持股份的份额享受所有者的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其中包括: (一)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