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6880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科创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 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 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1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 ...